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111年11月7日新聞稿辦理。
指揮中心於111年11月7日表示,考量我國目前疫情以穩定可控方向發展,全人口疫苗涵蓋率高,為兼顧社會經濟發展及民眾生活需求,經參考國際現行公衛防疫措施,自111年11月14日起,取消具有「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性質之場所(域),包含教育部業管場所(域)等工作人員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或快篩之限制,爰旨揭指引刪除運動場館、游泳池所屬工作人員須完成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或快篩規定。
二、如對旨揭防疫管理指引有疑問者,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8:00),逕洽教育部體育署(02)87711517、(02)87711521、(02)87711881。
三、修正「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詳細資訊可至體育署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