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4/12/30止 U-Sporte合作業者家數共有246家(不包含路跑協會、喬山、大湖及玉泉)
請參考附件,或至運動場館地圖查詢。
依據:消保法第17條及第56-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20日(自公告日起)。
二、經查貴公司前於114年(以下同)9月24日至9月26日多次半夜緊急更改分店服務時間,已違反消保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且依第56條第1項規定「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第一項公告之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者,除法律另有處罰規定外,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鍰。」。
三、惟貴公司迄今未依法完成給付,爰依上開規定命貴公司於旨揭期限內給付。如對本公告限期給付通知之事由或金額有不同意見,得於旨揭期限屆滿前,檢附相關資料以書面向本局陳述意見。未依旨揭期限給付或提出說明者,將依既有事證續行辦理。
四、因近期本機關送達於貴公司之公文,遭註記「遷移」而遭退回,惟查截至本公告之日止,貴公司登記地址仍於:「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0號7樓之3」,並未變更,顯係故意拒絕收受政府文書,爰以此公告周知,併此敘明。
一、業者應配合事項:
1、為降低消費者可能因業者倒閉致權益受損之風險,建議業者所售商品之履約期間不宜超過1年。
2、另建議消費者於舊契約履行未超過8成前,不宜與消費者簽立相同服務內容之新契約,且應優先履行舊契約所定服務,以避免消費者因過度消費而導致重大損失。
3、另業者應鼓勵或提醒消費者儘量使用信用卡支付價金,俾受有信用卡爭議帳款機制之保障。
4、如欲關閉設於本市之門市、分館前,應於一定期間前通報本局,俾利本府各執行機關及早因應。
5、各場地(館)出租人,如接獲業者退租、租金遲繳或經營異常之情事,協助提前通報本局,以利掌握預警資訊。
二、消費者應注意事項:
1、為降低消費者可能因業者倒閉致權益受損之風險,建議購買商品之履約期間不宜超過1年。
2、建議舊契約履行未超過8成前,不宜再與業者簽立相同服務內容之新契約,且應優先履行舊契約所定服務,以避免消費者因過度消費而導致重大損失。
3、另鼓勵消費者儘量使用信用卡支付價金,俾受有信用卡爭議帳款機制之保障。
4、消費時除應檢視定型化契約中是否有提供履約保證機制外,亦應主動向銀行確認消費款項是否確實落實存入專戶。
一、依據本局114年11月3日北市產業公字第11430359112號函賡續辦理。
二、查本局臺北市營利電動車充換電站設置規範廢止總說明內經濟部指引名稱有誤,特此更正為「電動車輛公共充換電設備設置安全及營運管理指引」
三、附件:廢止總說明 (40284089_11430371912_1_ATTACH1.pdf)
有關GOGYM會籍信託受益權申報作業,除依原公告之申報文件(包括「申報單」、「會員卡」、「會員協議書」、「會籍請假證明文件」等)辦理外,本行即日起開放彈性申報作業,如係公告之「名單清冊」所列會員(名單清冊如附件),若無法提出「會員協議書」者,得以掛號郵寄申報單(按此下載列印)、身分證影本、聲明書(按此下載列印)至本行信託部申報權利。 另外,本行延長本案信託受益權申報期限至112.1.16(一)(掛號郵件以郵戳為憑),請GOGYM會員於期限內儘速向本行申報權利。
相關資料可至新光銀行官網查詢:新光銀行官網
一、 高盛健身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GOGYM健身)信託財產受益權移轉分配流程如下:
(一) 第一階段受益權申報期:由GOGYM健身會員向本行申報受益權利之期間,申報方式依本行已公告之「GO GYM健身中心會員申報權利期限及逾期申報之影響」辦理,期限至111年12月15日止。
(二) 第二階段受益權人會議決議:預計明年(112年)上半年召開受益權人會議,會議方式規劃採書面召開或線上電子投票(即非實體會議,不需親臨現場出席會議),會議決議通過分配信託財產後,本行始得進行分配作業(第二階段會請受益權人提供銀行帳號),預估分配時點約於112年5月左右。
二、 GOGYM健身前向GOGYM健身會員所收預收款項並交付信託之信託卡號明細(註)如附件(附件下載連結),GOGYM健身會員可檢視「會員協議書」右上方信託卡號是否在明細內,未於明細內者屬非信託範圍,本行無法受理申報。
三、 GOGYM健身受益權分配處理窗口:龔侯昇,電話:02-87587288 #7828,email:khs611@skbank.com.tw
註:信託卡號明細僅為GOGYM健身曾經交付信託之紀錄,信託卡號在前述明細內者仍須依本行就受益權人之會籍或教練課程契約內容判斷是否具有受益權利。
相關資料可至新光銀行官網查詢:新光銀行官網
一、健身業者依據「健身中心暨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記載,倘業者預收款新臺幣5000元以上者,應就收取費用百分之50額度,提供履約保障。並將消費履約保障內容載於契約明顯處,並公布於業者網站。
二、本局於履約保障查核項目,納入官網揭露履約保障訊息情形,及查核契約時就契約款項存入銀行進行履約保障狀況進行查察。
三、此外,鼓勵民眾倘有購買預付款項之契約,可主動至各銀行官網信託查詢系統或逕向銀行查詢預付款項是否確實存入銀行,倘發現有異,可立即向銀行反映。
*履約保障狀況查詢: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健身工廠):健身工廠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World Gym、True Yoga):World Gym、True Yoga